湖北荆州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万吨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供应商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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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吨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供应商 预算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暂定为 *.**元/吨 联系人 郝本圣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荆州开发区豉湖路**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服务商名称、地址 ****** 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纺印三路**号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根据荆州市开发区内生产和生活污水量增长较快,对区内水环境造成较严重的影响,而开发区至今还未设有专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拟采购*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供应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暂定为 *.**元/吨。(具体价格确定在运营单位开展污水服务运营稳定后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荆州开发区现有的运营******主要对本区内纺织印染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进行处理,但因客户资源少,******的设计生产能力,设备利用率不高。前期经专家论证确定,可对中环污水厂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达到对开发区中环工业污水处理厂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作用。根据监环委发〔****〕*号《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荆州督察交办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及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处理回头望的通知》,文件要求:****年**月**日前,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稳定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服务商处采购的;”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服务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服务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服务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服务商处采购的。 经各位专家现场勘查后,认为符合上述条款可以单一来源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 荆州市抗震办公室 高工 杨永发, 广州汇智源环保 高工 桂琪, 荆州市规划局 高工 曹素龙, 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鲁后新, ****** 高工 龚治平。 ****年*月**日 拟成交价格 具体价格确定在运营单位开展污水服务运营稳定后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暂定为 *.**元/吨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荆州市塔桥路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熊垒 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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