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志丹县南滨广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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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志丹县南滨广场建设工程已由志丹县经济发展局以志经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解决,招标人为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志丹县迎宾大道环保局综合楼南侧*.*工程规模:广场硬质铺装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沥青路面***.*平方米。广场绿化、道路硬化、休闲景观亭、步行铺设并配备户外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相关设施。*.*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涉及的招标全部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法本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成功后并携带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二维码扫描查询信息,可不提供证件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在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现场复核。注:以上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交易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联 系 人:刘志僚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联 系 人:高甜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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