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紫云县白云小区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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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白云小区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委托******公开招标的紫云县白云小区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版)》下浮*.**%工 期:*个月项目负责人:查长云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版)》下浮*.***%工 期:*个月项目负责人:彭 勇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投标报价:《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版)》下浮*.**%工 期:*个月项目负责人:高自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