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山西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双轮手推垃圾车(非机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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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山西-长治-平顺县 招标业主/代理: 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 加入时间: ***.******.***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双轮手推垃圾车非机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平顺县,所属行业分类:垃圾车,招标代理:******,采购业主: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招标编号:SXJJ-****-****,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开标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受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就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双轮手推垃圾车(非机动车)采购项目询价招标,欢迎各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SXJJ-****-****二、项目名称: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双轮手推垃圾车(非机动车)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项目总预算为***,***.**元。项目概况详见谈判文件商务与技术部分。货物名称数量(辆)预算金额(元)交货期双轮手推垃圾车(非机动车)******,***.**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地点: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四、报名须知*、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购买谈判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五险缴纳票据(年交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票据,同时法人及被授权人在明细表内);(*)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证证书;(**)招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报名供应商必须是山西省内具备生产能力(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生产字样)。(提供合法有效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于长治市紫金东街***号紫金大厦**层****室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号紫金大厦**层****室;开标时间:****年*月*日**:**点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地 址:平顺县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号紫金大厦**层****室联 系 人:王女士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