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濮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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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项目(二次)中标公示濮阳县财政局委托河******,就濮阳县****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濮阳县****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项目(二次)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楼四、中标信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第十四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李永亮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卢勇芬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李红军第十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申路川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李红军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中标工期: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项目总监:刘纪磊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监督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濮阳县财政局****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