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竣工审计决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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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竣工审计决算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供应商条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商务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郭丽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张俊丽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下浮%)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层**** 评审成员:赵立鸿 、于利民 、周贵安、 李德伟、 白桂花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商务局、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