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市公路局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用湿地湿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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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工程穿越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用湿地湿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编号:包采磋〔****〕***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路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杨艳芬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王荣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招标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马东 付璐 杨艳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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