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6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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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登明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项目编号:****HACZ****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HACZ**** 项目分包(标段):第**包 安全监管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财政编号:RWHF****-****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第**包安全监管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中标供应商名称变更为:安徽******与合肥拓普******联合体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高新区天柱路**号和信科技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陆拾柒万元(¥*******.**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年安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一批。 联系方法: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本项目联系人:闫登明电话:****-********传真:****-********邮编:******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