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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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编号:JXXC-****CGJ***GH*.项目名称:南京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单位:人民币)*.编制规划周期:****年*月**日前完成规划文件初稿的编制,****年**月**号前通过项目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咨询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年*月*日至今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垃圾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确保规划通过项目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市政府批复(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元。四、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号**楼五、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鼓楼区湛江路**号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龙瑞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六、招标代理信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号**楼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李德扬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七、其他*.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 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现场考察或答疑:见招标文件******公告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