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轮胎、电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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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轮胎、电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ZX-****-*****. 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包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元)供货期付款方式一轮胎(花型:块花)******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余*%为质保金二轮胎(花型:顺花)******三电瓶******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 “*C”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长春市临河街****号天地大厦A座*楼***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 “*C”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日*时**分—**时**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发售地点:吉林******(长春市临河街****号天地大厦A座*楼***室)。*.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售价:***元整/每套。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人: 姜文秋电话:*********** 地址:中山大街与***省道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地址:长春市临河街****天地大厦A座*楼联系人:齐天娇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