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二期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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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于洪区松山西路***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二期工程(消防泵房改造及配套附属工程) ****** 刘慧 *******.**** 元 *.** *.** 其他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 刘慧 *******.**** **.** 第二名 沈****** 李广哲 *******.**** **.** 第三名 ****** 李一鸣 *******.**** **.**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详细评审分为技术标评分、综合标评分,其它评分标准,分值共***分,详细评审**分(含**分)以上的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部分评审,**分以下的投标单位不计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取详细评审中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如果有效投标单位超过*家(包含*家),则去掉*个最高价,*个最低价;若小于*家,则不去掉)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下浮*%作为基准值;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低于招标控制价,且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之差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之差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相等时,以详细评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电子标详细评审的得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以商务评审为准。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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