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普定工业园区军民融合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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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工业园区军民融合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好******(招标人) 委托的北京****** (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工业园区军民融合及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张翼;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施工期+保修期);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宋凤坤;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施工期+保修期);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秦继涛;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施工期+保修期);报价:*******.**元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符合评审*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交易结果公示至****年**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普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