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任丘市市区新建道路路口安装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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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市区新建道路路口安装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任丘市市区新建道路路口安装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JL-ZFCG-****-***采购人名称:任丘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沧州任丘市北站西路采购人联系方式:耿春晖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建设东路南***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雪纯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在联塑路与工业东道丁字路口;北站路与长安道丁字路口;白洋淀路与千里堤丁字路口;北环路与工业东道丁字路口;热电厂门口与工业东道丁字路口;裕华路与胜利路丁字路口;津保路与大河路丁字路口;牛村工业区与工业东道交叉路口;文化道与建设路交叉路口;白洋淀路与***国道交叉路口等路口安装电子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等安全设施,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施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备案证及资质证书;*.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前端摄像机、补光灯、终端管理设备等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以上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或者投标授权专用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上午*:**-**:**,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本项目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评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项目联系人:田雪纯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