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单位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嘉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无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附件:附件******_BAE*****-*F*C-****-*AE*-AED**EDF**FB.png一.采购人名称: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三.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项*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需采购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项目,该项目需要基于原政务服务网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再开发,脱离该系统另行开发将无法实现预计功能,原系统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升级的便捷性,使软硬件的服务配套更加完整,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为了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升级改造(三期)项目。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张家港市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沈国峰 工程师 海宁市住建局劳震 科长 海宁市电子政务办许奇 经济师 海宁市国土局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沈毅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号楼*、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联系人:邱先生 芮先生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号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