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罗甸县农村通村通组路网全覆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36标段(边阳镇兴祥村)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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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罗甸县农村通村通组路网全覆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标段(边阳镇兴祥村)*月**日中 标 公 ******受******的委托,对罗甸县农村通村通组路网全覆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标段(边阳镇兴祥村)进行招标,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项目名称:罗甸县农村通村通组路网全覆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标段(边阳镇兴祥村)招标代理:******招 标 人:******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贵****** 报价:********.**元总分:**.**分 项目负责人:蒙开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 报价:********.**元总分:**.**分 项目负责人:罗高平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 报价:********.**元总分:**.**分 项目负责人:李碧生 公 示 期: ****-**-** 至****-**-**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来源:[db:地域]贵州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