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圆山新城段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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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圆山新城段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YT-CG(****)***号 ******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附表”技术服务部分A*中的{投标供应商拟任的现场园林绿化管理员从事绿化养护相关工作*-**年(不含)的得*分,**-**年(不含)的得*分,达**年(含)以上的得*分。(以取得环境卫生作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的初始时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证明,否则不得分,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投标供应商拟任的现场园林绿化管理员从事绿化养护相关工作*-**年(不含)的得*分,**-**年(不含)的得*分,达**年(含)以上的得*分。(以取得园林绿化技工资格证书的初始时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证明否则不得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附表”技术服务部分A*中“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管养、保洁人员数量的得*分,超过*人得*.*分,超过*人得*分。”此项中的管养、保洁人员数量至少为**人。*、本项目要求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本补充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请于****年*月**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更改通知已收悉!采购人:漳州高新区******招标代理机构:******回 执 单(格式)******:贵公司于****年*月**日发送的关于采购项目: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圆山新城段绿化、保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YT-CG(****)***号)的采购项目补充公告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采购项目补充公告的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招标文件: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圆山新城段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补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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