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工作对象动态管控系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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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工作对象动态管控系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工作对象动态管控系统项目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该项目依托前期建设完成的系统平台,属于延续性建设项目,需要确保系统建设接口、标准的一致性。四、拟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厦******地址:厦门市火炬开发区创新二路一号联系人:李世辉电话:***********五、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一)该项目属于延续性建设项目,为保证系统建设接口、标准的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建设。专家姓名:常青 职称:情报中心主任工作单位:巴州公安局(二)工作对象动态管控系统项目属于延续性项目,为保证系统标准统一,一致,由原来中******承担相关建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较为合理。专家姓名:刘文权 职称:情报中心副主任工作单位:阿勒泰地区公安局(三)******承担建设,与公安部、各业务系统的对接也较为成熟,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继续由******完成后续建设。专家姓名:冶林 职称:情报支队支队长工作单位:喀什地区公安局六、公示期限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起至*月**日。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七、供应商预报价:**万元财政厅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熊博文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