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四面山爱情天梯叙事馆展陈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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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四面山爱情天梯叙事馆展陈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江津区四面山爱情天梯叙事馆展陈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江津区项目编号:JJGG*******-*)(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条业绩要求为:近三年(****-至今)已经竣工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总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但是,第八章投标资格审查中的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为:近三年(****-****)已经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合同总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须提供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请问两者是否矛盾?请明确以哪个为准?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条业绩要求为准:近三年(****-至今)已经竣工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总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须提供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二、本工程的暂估(列)金额为*******元,占总工程款的一大半,请问该部分工程怎么计价?是否由中标单位施工?答:该部分暂估金额实施过程中由发包方认质核价,是否由中标单位施工要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同等质量和相同价格时中标单位优先。招标人:重庆市四面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