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党政机关2017-2018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项目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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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党政机关****-****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项目补遗公告(一)各潜在投标人:为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企业入围项目的招标工作,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党政机关****-****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津采招F﹝****﹞**号)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补遗:一、将该项目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第二项变更为:“投标人是在江津区注册登记且在江津区域内经营的企业”。二、将该项目中第四篇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第四条和第七条做如下修正:序号评价内容具体标准备注*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案例(*分)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为镇(街)、区级部门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会议、活动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每提供*个得*.*分,最多*分。以合同复印件或主办方出具的公函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小排量轿车占比(*分)采购使用车辆排量小于等于*.*L的轿车在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中占比超过**%的,*分;**-**%的*分;**-**%的*分,**-**%的*分,低于**%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和本次采购使用车辆汇总表复印件为准三、开标时间安排调整为(一)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时。(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三)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为准)。(五)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年 *月 ** 日**时前。四、原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补遗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