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2016-2017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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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补遗二各投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津采招F﹝****﹞*号)采购文件作如下补遗:一、评标标准中执业业绩的时间以项目评审报告时间为准。二、评标标准的人员实力中,“从事该项审计任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所指专业包括建筑和安装两类。三、评标标准的人员实力中,“从事该项审计任务的造价员专业”所指专业包括公路、建筑、安装、市政和园林。四、评标标准的信誉中,“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指国家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五、评标标准的信誉中的审计奖项是指建设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审计部门(不含财政部门、投资评审中心)颁发的对投标人单位或企业的荣誉,不是对某个审计项目的荣誉。六、取消“审计机关评价意见”(招标文件第**页,目录十八)。七、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中的项目编号为津采招F﹝****﹞*号。八、外地企业已完成入渝备案登记的,该企业已备案的人员则可参加本次招标。九、招标文件第**页的“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修改为“本项目拟派人员(含一般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十、原招标文件“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时。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更改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 *月*日**:**。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 *月*日**:**。开标时间:****年 *月*日**:**。”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三、原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