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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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补遗公告(一)各潜在投标人:江津区公安局现对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津采招H[****]**号)作如下补遗: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篇九、样品清单“规格 型号 功能栏”以及附件中“规格 型号 功能栏”所有涉及“封边材料:与贴面相同的实木木材”均变更为“封边材料:与贴面相同的实木条封边”。二、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游离甲醛释放量小于**mg/***g,符合国家环保E*级标准,木材干燥至*%的含水率;”均变更为“游离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mg/***g,符合国家环保E*级标准,木材干燥至*%的含水率”。 三、原招标文件中“样品清单,样品小样要求*.封边木材、框架木材样品规格***mm****mm”变更为“*.封边木材、框架木材样品采用***mm****mm的方框(内空)制作”。“样品清单,样品小样要求*.钢化玻璃样品规格***mm****mm”变更为“*.钢化玻璃样品规格***mm****mm。”四、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篇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mg|***Kg)≦*。”变更为“(*)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mg|***g)≦*。”五、原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提供国土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属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变更为“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属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及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六、“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变更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七、“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变更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变更为“开标时间:****年*月**日**:**。”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十、其他招标内容不变。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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