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潘天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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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采购通知津采询G〔****〕***号各投标人: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嘉平镇潘天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工期投标保证金(万元)嘉平镇潘天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附件和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贰拾玖万叁仟柒佰陆拾玖元叁角五分(******.**元)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 **日*:**-*:**(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四)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津支行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lbv*/n_regist_*.aspx ,进入注册登记界面,免费完成一次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五、投标须知(一)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市外企业已进行入渝备案登记。(二)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经济文件报价表(格式附后);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需要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并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投标人对一般资格条件的诚信声明(格式自定);*、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格式自定);*、为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三)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均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应分别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文件所属部分(经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四)有关要求:*、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材料、运输、安装、调试、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工程量若发生变更,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未加盖公章等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的;(*)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送达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五)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年**月**日**时前书面提交至中心鉴证科(***-********)。逾期提出异议或格式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六、中标人确定办法(一)评审时首先开启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开启相应的投标文件经济部分。(二)采取最低价评标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最低相同报价的单位现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四)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七、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的**%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应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九、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壹年。十、付款方式施工方全额垫资,工程竣工并且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其余*%工程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日内无息付清余款(质保期以验收日起算)。若工程建设规格、标准、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验收未通过,有权拒绝付款。十一、联系方式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传 真:***-********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韩老师电 话: *********** 交易中心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通知.docG嘉平询价采购文件***.******.***江津区公路交通隐患整治工程(农村公路)图纸(嘉平镇).zip嘉平.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