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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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TP/G-***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号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楼****室联系电话:***-********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诉讼档案管理设备采购项目用途:自用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人民币******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二)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三)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详见谈判文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谈判文件发售:(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三)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二)谈判时间:****年*月**日**:**(三)谈判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楼****室第三会议室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时雯 电话:***-********/********转***传真:***-********转***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账 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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