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门安保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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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Y****CG****.招标条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门安保改造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门安保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内容:防弹头盔**顶、X射线安检机*套、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豪华型*套、手持式金属探测器*个及现场改造等,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预算:**.**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指定地点*.*质量目标: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商或省级代理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有一项类似业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提供生产商或省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品项见招标内容)、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报名期间内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与华光街交汇东勘实业*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联系人:赵鹏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与华光街交汇东勘实业*楼联系人:王凯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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