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白云路(航景巷—月湾路)设计(项目编号:GXDYZC-2017-(N)27(重))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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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路(航景巷—月湾路)设计(项目编号:GXDYZC-****-(N)**(重))质疑答复函质疑人(单位):中国******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路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法定代表人:周华 委托代理人:王丹 身份证号:****************** 异议人电话:*********** ****-******* 传真:****-*******邮政编码:******中国******:贵单位送来关于白云路(航景巷—月湾路)设计(项目编号:GCDYZC-****-(N)**(重))的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单位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贵单位(中国******)于****年*月**日参加白云路(航景巷—月湾路)设计(项目编码:GXDYZC-****-(N)**(重))的招标工作,投标结果已进入公示,该单位为第二候选人。经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发现第一、第三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不符合《白云路(航景巷—月湾路)设计 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请求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资格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及确认。 答复: 根据上述质疑事项提供的信息,经查证,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交通规******”、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均不属******所提该项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个投标人来说******人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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