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哈密市伊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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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号)、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哈密市伊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评估标准。****年*月**—**日,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组对伊州区(原哈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评估验收。经指标评估、满意度测评、质量监测等综合评估,伊州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C级指标总得分***.*分(满分****分),其中**项国家督导评估指标得***分(满分***分),达到“良好”等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评估验收标准。**月**日—**日,国家督导团对伊州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工作进行实地评估认定。****年**月,伊州区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年*月,哈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对伊州区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进行了复查。****年*月**日,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号),从资源配置评估、政府保障程度评估与教育质量评估等方面,提出了须达到的多项具体指标。伊州区人民政府将以此为发展方向,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向更高水平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