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恩施市10000吨特色农产品加工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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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星城******受湖北******的委托,拟对恩施市*****吨特色农产品加工新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项目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组织了开评活动,因评标时有供应商资格不合格,未满足法定最低要求,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发布第二次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吨特色农产品加工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ESXCZB*****
三、招标内容:该项目位于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金子路农产品加工园),一楼总面积***.*平方米,分作*间,共中速冻库*间**.**平方米,设置温度-**℃—-**℃;低温冷藏库*间**.**平方米,设置温度-**℃—-**℃可调,恒温库*间,每间**.**平方米,设置温度-*℃—+**℃可调。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材料清单及图纸。
四、项目预算:**.**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及售后服务能力;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主要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根据《关于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号)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元)
*.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中午**时,下午**:**时至**:**时止(工作时间)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十、招标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web/)。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下午**:**-**:**(恩施市金桂大道**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恩施市金桂大道**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白庙桥组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星城******
地址:恩施市大桥路**号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
恩施星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