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永宁大道(香山大道-沙宁公路)、创业大道(新科路-新耀北路)、创业大道(新和北路-富士康项目红线边)电力配套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永宁大道(香山大道-沙宁公路)、创业大道(新科路-新耀北路)、创业大道(新和北路-富士康项目红线边)电力配套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价(万元)***.******.***.**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诚信得分***.******.***.**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肖丹/********曾德利/********徐建军/**************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表中编号*“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十条之第*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的要求。。 佛******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表中编号*“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十条之第*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建设局*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