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固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液晶拼接单元、发光字、庭院灯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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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固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液晶拼接单元、发光字、庭院灯采购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固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尹继生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层****号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项目负责人: 刘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招标公告-LED.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河******河南省开封市滨河路东段**号附*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毕晋伟 王瑞峰 张学功 高巍 黄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