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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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陕西******河南分公司受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GXXQ(****)***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车辆*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金额:******元三、成交信息:成交人:河******成交金额:******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连云路***号黄河科技学院(南区)科技园B区四、谈判公告媒体及信息:本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同时发布。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招标人: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地 址:开封市集英花园院内联 系 人:孙女士联系电话:***********代理机构:陕西******河南分公司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号院*号楼**层****号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开封新区宋城街道办事处陕西******河南分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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