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大冶市实验小学教学楼维修及原金湖书院维修工程项目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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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大冶市实验小学教学楼维修及原金湖书院维修工程于****年*月**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根据业主要求现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页其它材料中附中标承诺书:
中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如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该工程中标后,组织有消防资质的单位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中标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未按以上规定提交中标承诺书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潜在投标单位谅解、配合。
湖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