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5幢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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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余杭新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要求,决定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招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DocumentNotSpecified*.* 磅Prin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余杭新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要求,决定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招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项目概况: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招租项目位于南苑街道人民大道***号-***号,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房屋实际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具体房屋标段范围详见附图)。本次招标不包含车库。二、租赁期限:九年三、租赁价:第一年租金不低于*.**元/天/㎡(含税)。租金增长方式:每三年递增**%。四、用途::办公、商业经营用途。五、本次招租只面向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任何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万元及以上的第三方企业法人作为中标后投标人的履约担保人(担保人不得同时为投标人,夫妻不能做担保人,一个担保人不能同时为两个投标人做担保)。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凭银行支付凭证到南苑街道办事处换取收据(以实际到账为准);该收据将作为保证金缴纳的凭证,投标人应将该收据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意报名者须在开标前两日(双休日除外)下午**时前向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财政专项资金;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帐号:**************。),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认定以指定账户实际收到投标保证金时间为准。*、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由原帐号原单位即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人凭退款收据、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由街道财政统计审计科统一办理退付手续。*、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备案后,由原帐号原单位即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凭缴纳收据原件、退款收据、招投标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副本原件、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和企业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及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由街道财政统计审计科统一办理退付手续,非中标人办理退款的不予受理七、本次招标共分为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康家园南区*幢项目六个项目,一家投标单位六个标段均可报名,但只能中两个项目,中标项目按开标顺序来定。八、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投标人报名所需资料如下: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婚)。担保协议;*)担保人须提供的资料如下(以下涉及盖公章的均为担保人的单位公章):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企业在通过资格初审后购买招标文件。十、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室 联系人:屈小丽 联系电话:****-********十一、代理机构:浙江新******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十二、 投标纪律条款:报名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参加开标,如一次不参加开标,将取消其在南苑街道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报名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标的,需与南苑街道办事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杭州余杭新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