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央电视台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2017H117)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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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H***)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H***)项目编号:****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烁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了推进中央电视台全文件化制播一体的流程,根据“带退文进”的技术要求,实现文件化网络化制播,适配总编室以蓝光盘为介质的文件化节目技审业务工作。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名称:北京冠华******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三区*号楼电话:张晓东***********五、其它补充事宜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申请制播应用部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冠华******提供SONY公司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工程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联系人:王烁,联系电话:***********)。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工程管理部****年*月**日《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公示电子版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中央电视台采购部门财产物资处使用部门制播应用部项目名称总编室蓝光盘技审设备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因部分频道制作节目承载介质为蓝光盘,而且中央台外送节目必须采用蓝光介质,为适配总编室以蓝光盘为介质文化节目技审业务工作。拟采购的广播级蓝光设备为SONY独家产品,是唯一供应商。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姓名:赵暘 工作单位:北京建筑大学职称:高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X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中央电视台包括付费频道在内的节目部门从*月初开始将停止标清节目制作,并开始采用网络化的制播方式,记录介质将采用蓝光盘记录。此外,台外外送节目也必须采用蓝光盘介质。为了适配以蓝光盘为介质的文化节目技术审查任务,需采购能播放蓝光盘的放像机。广播级的蓝光设备为SONY公司独家产品,SONY是唯一供应商,所以只能从SONY公司采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姓名:孙有胜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职称:高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经审查,中央电视台的频道制作节目承载介质须用蓝光盘,同时台外外送节目也须用蓝光盘介质,而广播级蓝光设备为SONY公司的独家产品,SONY公司是唯一供应商,只能从SONY公司处采购。所以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姓名:王杰 工作单位: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职称:研究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