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五乡镇行政村保洁项目澄清及更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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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五乡镇行政村保洁项目澄清及更正通知公告次数:*发布日期:****-**-**一、澄清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五乡镇五乡片区行政村的保洁服务的一年度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年,三年最高服务金额为****.*万元人民币,五乡镇宝幢片区行政村的保洁服务一年度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年,三年最高服务金额为***.*万元人民币。二、更正内容:*、为响应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文)并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分,其中报价分为**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为**分,具体的分值设置、评分标准详见评分标准表。*、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价格分(**分),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且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现修改为:“价格分(**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删除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企业综合实力(*分)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进行评议(*-*分);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的得*分;****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的得*.*分;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的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内容。*、删除原评分标准表中的“和谐发展情况(*分)投标单位获得区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和谐发展单位”荣誉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内容。*、原评分标准表中的“企业信用(*分)投标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工商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现修改为:“企业信用(*分)投标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工商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现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实际到账为准)。*、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电话****-********;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号真和大酒店**楼;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董迪;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附件:企业声明函附件:企业声明函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