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交易中心)【NJZC-2017T32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升级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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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升级项目(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结束,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NJZC-****T***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升级 三、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文件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五、采购方式:询价六、评标信息: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蒋海琴、史有建、刘良顺评审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号****房间评审日期:****年**月**日七、成交信息:分包号 无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珠江路**号新世界中心A座****室成交金额:¥***,***.**元(单位:人民币)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产品*产品名称: 核心交换机产品品牌: 华为规格型号: S*****产品数量: *.*套产品单价: ******.*产品服务: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提供****小时免费技术支持,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半小时以内到达用户现场。本次实施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招标文件中无涉及到的所需配件线缆等材料,免费调试新增核心和原有各楼层接入交换机的对接。提供厂商针对此次项目的授权函。八、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唐昊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九、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区二楼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马婷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人姓名:袁超悦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十、备注*、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厅窗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厅****房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合同见证,如有疑问,请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经办该项目的响应文件接受人联系。*、附: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地址)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