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钦南区大番坡镇政府大院地面硬化工程(GXHLZC-2017-(QZ)013)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西翰林******关于钦南区大番坡镇政府大院地面硬化工程(GXHLZC-****-(QZ)***)成交公告广西翰林******受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钦南区大番坡镇政府大院地面硬化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南区大番坡镇政府大院地面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XHLZC-****-(QZ)***)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的钦南区大番坡镇政府大院地面硬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 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四、评审(谈判)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评审(谈判)地点:广西翰林******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叶钦慧、钟微峰、章振武 五、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号商铺*-*号房 成交金额:叁拾捌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捌角柒分 (¥:******.**元) 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翰林****** 地 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号时代名城南楼七楼***-***室 项目联系人:林清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翰林******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翰林******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