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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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信息分类:应急预案内容分类:其他, 其他, 有效期 有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日期:****-**-**生效时间:****-**-**废止时间:有效名称:蚌埠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 文号:关键词:蚌埠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蚌埠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目 录*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辐射事故的等级划分* 应急组织与职责*.* 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员单位职责*.* 专家组*.* 应急工作组*.* 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 信息报告*.* 涉事单位信息报告*.* 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报告*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响应级别调整*.* 应急响应终止* 响应措施*.* 先期处置*.* 响应措施*.* 应急监测*.* 安全防护* 信息通报与发布*.* 信息通报*.* 信息发布* 评估与总结*.* 处置工作评估*.* 总结报告* 应急准备*.* 应急演练*.* 应急培训*.* 应急物资储备* 附则*.* 预案管理与修订*.* 预案实施
* 总则*.*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物质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危害,保障公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有效保护环境。*.*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密封放射源丢失、被盗和失控事故;密封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辐照装置、加速器及其它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事故;非密封放射源丢失、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事故;发生地震、洪涝等大范围自然灾害时的放射源应急处理或处置;辐照装置放射源失控等发生可能引起大面积公众恐慌的辐射事件、涉核航天器坠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以及其它需要应急处置的辐射事故等,在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辐射工作单位预防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到辐射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保护公众、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统一指挥、协同处置。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加强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辐射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辐射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辐射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以上(含*人)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涉核航天器在我市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重大辐射事故(Ⅱ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以下(含*人)急性死亡或者**人以上(含**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放射性物品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较大辐射事故(Ⅲ级):是指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以下(含*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一般辐射事故(Ⅳ级):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应急组织与职责*.*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组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经信委的分管负责同志。*.*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辐射应急办),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辐射应急办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辐射应急办日常工作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承担,必要时抽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经信委相应职能科室人员集中办公。市辐射应急办职责:组织制(修)订市级辐射应急响应预案,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开展应急演练;承担事故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和省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市辖区内发生的辐射事故;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宣布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组织开展辐射事故责任调查,撰写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审议。*.*成员单位职责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提出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以及公众照射超过年剂量约束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警戒,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立案侦查,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放射源收贮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辐射事故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对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内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辐射事故应急经费。市经信委:负责配合省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开展涉核航天器坠落事故处置,参与省国防科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蚌埠口岸范围内出入境人员和货物携带放射性物品引发的放射性污染和照射事故的发现、报告及先期处置。各部门应及时相互通报辐射事故定性定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舆情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情况。*.*专家组专家咨询组由核安全、辐射防护、放射医学、辐射环境监测、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负责参与应急队伍培训、应急演习、情报信息收集;为应急设备购置和维修、应急计划制定和实施提供技术咨询;对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进行判断分析,并为应急处理处置决策提供咨询。*.* 应急工作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市领导小组视情成立以下工作组:***.******.***协调指挥组负责协调市县(区)以及各部门应急行动,指挥其他工作组救援、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市环保、公安、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事发地区(县)相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辐射监测技术组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辐射环境和隔离区撤离的人员、物品,查找放射源,划定隔离区。组长由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站长担任,成员由辐射站监测人员组成。***.******.***现场控制组负责隔离区外现场警戒,组织人员疏散、立案侦查和追缴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组长由事发地区(县)公安局局长担任,市公安局派员指挥协调,成员由事发地区(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去污洗消组负责人员、物品、场地等洗消去污,设立临时洗消室对隔离区撤离的人员进行淋洗去污,收集被沾污的衣物、土壤等,收贮事故放射源。由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组成。***.******.***医疗救治组负责辐射事故损伤人员现场医学处理,承担辐射事故辐射损伤人员的救治和医学随访,人员所受照射剂量的估算和健康影响评价。组长由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定点医院、***急救机构组成。***.******.***舆情信息组负责收集应急处置期间新闻媒体、网络等舆情,联系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筹备新闻发布会,承担微博、网站等信息公开工作。组长由市环保局宣教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环保局办公室、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区(县)环保局负责新闻发布、宣传的工作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车辆以及应急人员临时食宿,负责事故信息材料印发和交流。组长由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由事发地区(县)政府提供支持。***.******.***现场指挥组负责在事故现场就近指挥事故处理,调查事故原因。组长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市领导小组单位中视情抽调。*.*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由专家组、协调指挥组、辐射监测组有关成员组成,负责辐射事故等级评价、应急范围评价以及应急行动终止后辐射事故最终评价。* 信息报告*.*涉事单位信息报告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等(以下简称“辐射单位”)在辐射设备或生产过程出现异常工作状况或人员受到照射时,应立即向属地县(区)环保部门电话报告。在确认属于辐射事故后*小时内,向事发地环保、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或辐射应急机构书面报告。蚌埠口岸发现出入境人员和货物携带放射性物品引发放射性污染、照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立即电话通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确认事故等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时,发现现场存在放射性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依照本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报告市辐射应急机构和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应在获悉辐射事故发生后*小时内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市政府、省辐射应急机构和相应主管部门。重大辐射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各接报部门应立即报告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小时;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各接报部门应尽快掌握情况,在**分钟内向省政府电话报告,*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市政府、市辐射应急机构和市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县(区)环保局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进行辐射事故初步分级,并将分级情况报告市环保局。辐射事故等级不能确认的,由市环保局报省环保厅确认。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事故时,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除按规定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外,可以直接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响应*.*响应分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当发生重大以上辐射事故时,市环保局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省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指挥处置工作,其中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在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处置。当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市环保局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市政府负责指挥处置,省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支持。当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市环保局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指挥处置,市辐射应急办给予指导和支持,省辐射应急办视情派员指导。*.*响应级别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及时调整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经核查,人员受伤或放射性污染情况不符合原定的应急响应等级;*.放射性污染已得到控制,当前污染情况已低于原应急响应等级且无扩大的可能性;*.丢失、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已确定位置。市辐射应急办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征求专家组意见,向市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建议。*.*应急响应终止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宣布应急响应终止:*.丢失、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和被污染的物品和土壤等已收贮;*.放射性污染物品、场地已全部去污;*.受照射人员已全部得到救治且无继续恶化情况。* 响应措施*.*先期处置*.辐射单位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撤离,设置警戒线;*.根据操作规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携带辐射应急监测仪器查找丢失的放射源;*.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当地县(区)政府、市或省级环保机构;*.迅速抢救受照射人员,控制非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响应措施***.******.***启动Ⅰ级响应后,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市环保局:根据省领导小组指令,协助开展辐射事故定性定级、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事故总结等工作;控制事故现场,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进一步扩大辐射事故影响的作业;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指导下,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开展辐射事故中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市卫生计生委: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做好辐射事故中伤员的医疗救治。*.其他单位:根据事故现场处置需要开展应急工作。***.******.***启动Ⅱ级、Ⅲ级响应后,事发地市、县(区)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现场,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进一步扩大辐射事故影响的作业;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辐射事故定性定级、调查处理和事故总结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开展辐射事故中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辐射事故中伤员的医疗救治。*.其他单位: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开展应急工作。*.*应急监测市环保部门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省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安全防护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现场公众安全防护工作,开展以下工作:*.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信息通报与发布*.*信息通报市环保局做好与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络与信息通报工作。*.*信息发布省领导小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信息发布工作由省环保厅负责。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信息发布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评估与总结*.*处置工作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市辐射应急办在*周内开展下列工作:*.查阅所有应急工作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评价辐射事故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出现;*.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编制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市领导小组审议市辐射应急办提交的事故应急响应总结报告后,提出事故责任人和单位问责建议。审议通过后的事故应急响应总结报告,应上报市政府、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市环保局根据市领导小组决议,向同级纪检和检察机关移交违纪违法线索。* 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市环保局应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等每*年开展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市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每年开展不少于*次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市环保局应制定辐射应急现场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应制定辐射事故医疗救援应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公安局、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将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培训纳入本系统应急培训计划。*.*应急物资储备市环保局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物资装备(包括应急监测仪器、应急防护设备)的储备,指定专门机构定期检查、测试及日常维护应急物资装备;市卫生计生委应协调省内外有关机构,掌握辐射事故应急药品储备情况;市公安局和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配备必要的现场应急个人剂量监测报警设备;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经费。* 附则*.*预案管理与修订市辐射应急办每*年组织对本预案开展*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修订工作。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