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大厂县公安消防大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采购项目(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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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公安消防大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区域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晶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单位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团结路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大厂回族自******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段东***、***、***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大厂县公安消防大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采购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刘晶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团结路西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段东***、***、***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车、消防器材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消防摩托车、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强光照明灯、*KG灭火器、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配备他救接口和他救面罩))。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套并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