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排水泵站改造工程10KV供电系统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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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泵站改造工程**KV供电系统工程设计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昆区乌兰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包******+边疆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项目负责人:邢瑞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设计招标公告.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包头市青山区保利三期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何凤仙 杜凤莲 李国丽 徐红 姚东花 康文庆 边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