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米易县德盐路(滩脚至桐子林村段)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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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招标公告发布人******发布时间****/**/**涉及项目名称、标段米易县德盐路(滩脚至桐子林村段)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变更内容澄清**各潜在投标人:现就米易县德盐路(滩脚至桐子林村段)改建工程施工Ⅰ标段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交通部门认可的入川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规定,此次答疑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故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的参与和支持!招标人:米易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