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蔡甸区委党校、区会展中心局部场平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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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委党校、区会展中心局部场平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会事务处的委托,就武汉市蔡甸区委党校、区会展中心局部场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MDCD-****-***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委党校、区会展中心局部场平工程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五、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投标人须提供覆盖范围含市政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内(****年*月至今)单项合同额类似性质、类似规模的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年、****年、****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须提供书面声明);
*. 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年*月**日上午*:**起至****年*月*日下午**:**止(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北******、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栋***号。
七、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 报名时请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第五项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其资格审核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栋***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楼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会事务处和湖北******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会事务处
联系人:肖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栋***号
联系人:张缨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湖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