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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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鹏飞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称:******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亚平 受理质疑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亚平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号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设备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同一产品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之一报名。 *)燃气灶具或电加热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油烟净化器产品的检测报告,制冷产品的*C认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燃气灶具或电加热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油烟净化器产品的检测报告,制冷产品的*C认证; *)、以上产品及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 *)、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注:第*)除携带原件外,所带复印件须加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文件售价:***元 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号双维商务**楼招标一部)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开始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李新征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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