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公共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公共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千代******(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国有******(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公共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WHQD
ZC****-***;
二、项目名称:新地东方广场A栋写字楼公共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万元,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五、 采购内容:公共设施设备采购(热水器,大电饭煲,冰柜,台柜等);
六、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须为竞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指定的唯一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须提供****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及近三个月缴纳(税票)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便现场查询核验(须提供加盖社保专用章);
*、供应商须提供竞标设备(热水器,大电饭煲,冰柜,台柜等)的检验报告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供应商提供拟派人员由相关部分核发的电工操作证(以上专业人员不得少于*人);
*、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年*月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设有良好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竞标;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武汉千代******(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汉阳办事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全部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次性核验通过领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磋商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
十、磋商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派代表携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岸国有******
联 系 人:吴荣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武汉千代******
联 系 人:王瑞、昌亮
联系电话:***-********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楼
十二、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
武汉千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