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紫云县海子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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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紫云县海子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月*日紫云县海子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委托 重庆顶轶******(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紫云县海子流域河道治理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于****年*月**日** 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设计工期: **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凌金根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林同炎李******投标报价:*******元设计工期: **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冯 波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浦****** 中标价:******* 设计工期: **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黄承华 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未签字,作废标处理。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 月 ** 日来源:[db:地域]贵州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