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黔西县监管中心(黔西县看守所、黔西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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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监管中心(黔西县看守所、黔西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黔西县公安局的黔西县监管中心(黔西县看守所、黔西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施工已于****年**月**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申永东;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田林;第三中标候选人:通号******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赵永萍。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黔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贵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