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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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E*******************(三)项目预算:***万元(四)主要内容:消防车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参数见采购需求。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四)投标人所投消防车须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整车*C认证证书或承诺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个月内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整车*C认证证书给采购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注:本次采购的消防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如多家投标人选投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产品的,以其中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为唯一有效投标人,其他无效;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最先获取采购文件者为唯一有效投标人,其他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 )首页“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指引》。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内容。四、招标文件获取(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五)本项目不分包。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春芹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室邮政编码:******采购人: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吴正书联系电话:****-********财政部门监督电话:****-********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八、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宿迁市公安消防支队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项目投标指引http://***.******.***.cn/jyxx/******/*********/********/***fd*da-ec**-****-**dc-a*f*bc*b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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