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高新区特勤消防站暨支队训练基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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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庆高新区特勤消防站暨支队训练基地办公家具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可可项目联系电话无采购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安庆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龙山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各投标人: ??? 安庆高新区特勤消防站暨支队训练基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AQ-****-***)的质疑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问: 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的“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第********市场采购部进行考察,并了解:************、佛山************专利产品。由此可以看出此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由此,我公司认为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第**项礼堂椅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众所周知,专利产品具有唯一性,而三家生产商生产的礼堂椅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无专利性可言。经采购人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对上述三家生产商及其他生产商的产品进行了核实,该产品为常规产品。所以,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况。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