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Font Color='Blue'>[歙县]</Font>歙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指定房地产资产产权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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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XCQ(****)**号受歙县******委托,我中心对歙县******指定的房地产资产产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虚假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方:歙县*******、转让标的简介:该房地产位于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紧临布射路,原******,现产权属于歙县******,已办理房地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证)。其中(标的转让清单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物共*幢,建筑总面积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年限**年,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按现状转让标的竞买参考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二、交易方式:如报名产生*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家或*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二)。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供应商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且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本项目网上报名(用户登记操作联系电话****-*******,加入qq群*********,群文件里有产权类用户操作手册及入库提交资料模板,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网址http://***.******.***/sxweb/),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项目竞买底价:为人民币***.***万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元整或其整倍数。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提供。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事业法人提交的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一)意向受让方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万元。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开户行:安徽省歙县******新区支行,保证金账号:***********************(二)竞买保证金企事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退息)。八、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电子竞价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十、相关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本次交易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日内受让方将交易转让合同报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地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资产所有权方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中发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成交后,受让方所开办设立企业,要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并按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年*月**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出,我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十二、联系方式项目考察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歙县******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霞路**号项目咨询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一房地产转让.xls附件二.doc歙县******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附件:附件二.doc附件一房地产转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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