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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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因办公需要,继续租赁办公用房,面积约****.**平方米,要求出租场地须为整体出租,便于日常管理和工作的开展。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承租的办公用房地址位于越秀区中山四路***号****-**、****-**、****部分、**-**,面积约****.**平方米,租赁到期时间为****年*月**日。该办公用房到目前为止已承租使用了*年,经过不断完善,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置及办公设施设备已趋于成熟和稳定,且与周边的办公用房租金相差无几。若重新选用办公用房,需重新进行装修改造才能使用。装修改造费用远远大于租金,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二来在搬迁和熟悉新环境过程中势必会对正常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三来租赁到期时间已到,时间紧迫,要完成办公用房的租赁、装修、搬迁等一系列工作,时间上不允许。因此,为了方便办公,采购人拟继续承租该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且该办公用房所属业******也有续租给采购人的意向。符合下列第*种情形。*、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号信德商务大厦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姓名:刘斌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职称:教授意见: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赖友源 工作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意见:如果另选其他供应商,则装修、搬迁等成本将超过租金,造成财政资金的不必要浪费。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专家*姓名:孔令谦 工作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职称:副教授意见: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并且时间较为紧急,所以只能从原有供应商采购。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并且时间较为紧急,只能从原有供应商采购,因此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詹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楼联系人:陈颖超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越秀区仓边路**号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楼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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