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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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合******受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对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确定预中标人。现将评审情况及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审及确认谈判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人员:梁国才、章丽琼、金鸿雁、徐文霞、孙永全、孟宁宁、王玉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代表及财务、法律、工程等专家。 四、评审、确认谈判成果 公开招标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推荐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候选人:******、南************(联合体); 第二候选人:中******、浙******、南京市******(联合体); 第三候选人:中国水******、无******、深圳前******(联合体)。 ****年*月*日下午,采购人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第一预中标候******、南************(联合体)确认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谈判备忘录。 五、备忘录主要内容: 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评审小组推荐提出了候选中标人后,政府采购人,即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甲方”),根据财库〔****〕***号文件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与候选社会资本方第******(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位于城建集团***会议室,时间为****年*月*日** :**至:**:**。鉴于乙方完全接受本项目协议的全部条款,乙方依法成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项目融资。双方同意在中标后*******注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总投资额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万元,剩余**%资金由乙方负责,并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若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项目建设。乙方接受响应文件要求,保证在*.*年建设期内完工,且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项目建设风险由乙方承担。 *、项目运营。运营期*年。运营期内补贴支付采用等额本息法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满一年(连续**个月)后支付,以后的付款按前一次付款的月份起一年(连续**个月)内支付。每次支付的金额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公式计算(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 **%;年综合回报率 *.**%、年运营维护费下浮率 **%),******的运营补贴将分年纳入财政预算和中期规划,按项目合同约定支付。另外,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转包。 *、项目移交。双方同意合作期届满前一年,各方派代表组建移交委员会,乙方将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应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政府对运营质量的绩效评价及考核,接受政府授权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其余部分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和第七章“溧水区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PPP项目合同”。 六、联系人 采购人: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傅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联合****** 联系人:王爱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项目咨询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